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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飛了/寵妻買屋掛她名 女方外遇離婚 夫慘要不回房

夫妻離婚後,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買的房產怎麼分,是一大難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夫妻離婚後,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買的房產怎麼分,是一大難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男女朋友結婚之後,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或者夫對妻的寵愛等,婚後購置房產不少會登記在女方名下,算是對女性的一種保障,但夫妻離異後究竟房產歸誰,總是斬不斷理還亂,苗栗劉姓男子與妻結婚三年後,買了一戶大樓住宅並把所有權人登記在妻子名下,未料兩年後妻子精神出軌兩人離婚,劉認為房屋自己出資想要回遭拒後提告,儘管有證人指稱女方多次提到要把房子還給前夫,但法官日前還是判決劉男敗訴,法界人士分析,如果訴訟策略沒改變,劉男最後恐落得人財兩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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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買房前要好好思考,房屋所有權要登記給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房子飛了/透過這制度移轉房產 專家:另一半有所有權也賣不掉

劉姓男子婚後買屋給妻,妻外遇離婚卻要不回,有專家指出,在國內丈夫買房登記妻名下,被視為是一種愛妻的表現,然而也不能當無限ATM,還是要講求公平,房產與其全登記在另一半名下、或登記一人一半,離婚後還是會有分產爭產問題,其實還有一種國人很少用的登記制度,不僅可以保障經濟弱勢的一方,也不用擔心房產遭奪走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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