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路權不一定最大 違規害死人難逃肇責
台南市陳姓婦人去年10月31日在中西區國華街路段穿越馬路,與韓姓男子駕駛機車沿國華街南向北直行發生碰撞而肇事,陳婦「行人在道路上,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違規,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300元。陳婦不服提行政訴訟,然而,她違規穿越馬路被認定同為肇事原因而遭台南地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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