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被強迫推銷化妝品能不能反悔? 消保官認證屬「訪問交易」

台中一中陳姓男學生今年10月在學校附近補習,在商店街人行道被一名化妝品店女店員攔下推銷,女店員拜託男學生幫忙她衝業績,說只要花50元訂購,再找時間到店面付尾款450元就可買到這瓶特價乳液,訂貨卡上還註明「特價品售出不做退換貨」;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這是訪問交易,7天內可要求業者解除契約,商家行為恐已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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