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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3】外遇生子被當證據 小孩最無辜犧牲者

外遇生子成通姦提告證據,這些孩子依程序就得做親子鑑定、驗DNA,甚至經歷各種法律程序,都是創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外遇生子成通姦提告證據,這些孩子依程序就得做親子鑑定、驗DNA,甚至經歷各種法律程序,都是創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不少提訴通姦者為打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官司,將配偶外遇生子作為證據,卻也讓這些孩子成犧牲對象。與該法同在憲法法庭熱議的,還有規定原告可撤告配偶、只告相姦者(小三或小王)的刑事訴訟法第239條。法界指出,兩法原本旨在保護婚姻制度、懲罰讓婚姻失去信賴度者,最後卻只罰到婚姻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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