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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幫「平反」鄭文燦起死回生?綠營解讀未來走向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以貪汙等罪起訴求刑12年,朝野關切看法不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以貪汙等罪起訴求刑12年,朝野關切看法不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鏡週刊」6月24日出刊的封面主題報導為「栽贓3人密室喬開發 鄭文燦案爆檢察官偽造證據」,大意概指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在任內進行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被起訴,被承辦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嘉義當成「鐵證」的錄音,並非如檢察官所稱「3人密室」,而且取得方式不正當,涉嫌偽造文書、錄音證據應被排除等,結論是鄭文燦被控收賄500萬元涉貪汙案,恐會因此逆轉。

鏡週刊被部分人暱稱「鏡檢」,因為鏡週刊在重大爭議司法案件,總是能搶先其他媒體從不同管道獲得非一般記者詳做功課就能爬梳出來的特定角度。這次鏡週刊報導鄭文燦「有救」,民進黨內部人士大都這樣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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