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辦重劃的暗黑鍊金術 開發商如何操弄估價坑殺地主?
自辦市地重劃亂象頻傳,即使內政部修正辦法,仍有開發公司虛灌人頭地主,以多數暴力控制重劃會,黑箱分配損害地主權益,透過抵費地牟取暴利。政府推卸責任,將配地不公稱為私權糾紛;重劃也推升地價房價,讓年輕人更難買房。
自辦市地重劃為什麼會出問題?聯合報數位版記者走訪各地聆聽地主心聲,以數位網頁結合地理圖資,揭露開發集團知法玩法的暗黑鍊金術。
開發商挾重劃會低估地價 官方地評會成橡皮圖章
「重劃會通過配地方案時,地主竟然無法得知估價報告書內容!」全國自辦市地重劃亂象頻傳,其中台中高鐵新市鎮官司纏訟多年,地主羅東霖控訴,重劃會一大弊病是「土地價格查估」不公,使得地主遭到坑殺,分配土地縮水;資深不動產估價師也批評,地方政府的「地價評議委員會」(地評會)竟讓不合理的地價「照案通過」,淪為背書角色。
羅東霖說,由開發公司主導的重劃會,刻意低估他的土地價值,估算造成逾兩千萬元損失。他痛批自辦市地重劃是一場騙局,地主被蒙在鼓裡分配土地,只能提起訴訟爭取權益。
根據法規,自辦市地重劃會在推動重劃時,必須委託不動產估價師對土地進行正確估價;然而,在實務上,許多重劃會要求估價師,刻意壓低「重劃後平均地價」,藉此拉高地主必須負擔的開發費用,讓重劃會取得更大「抵費地」面積,待日後標售獲利。
點此看《自辦重劃發財夢:拆解一場圍繞土地的金錢遊戲》專題
以面積70.2公頃、位於台中南屯區的高鐵新市鎮為例,重劃會委託估價師算出的「重劃後平均地價」約每坪10萬元,後在台中市地評會審議時,有委員指出,相較已開發完成之重劃區每坪地價逾40萬元,「落差太大,易造成全區地主費用負擔過重,影響土地所有權人配地權益」。
當初參與評議委員、正心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黃昭閔,近日受訪談到此案時指出,當時實價登錄網站顯示的「重劃前土地買賣成交價格」已達每坪13萬元,高於估價師算出的「重劃後地價」,顯示估價過低,不符合市場邏輯。
有意見的委員辭退後 地價評議立馬通過
有「地政界小巨人」稱號的黃昭閔,當時在地評會直言,高鐵新市鎮重劃會低估「重劃後平均地價」,可拿回更多抵費地,獲得很高利潤,地主領回的建築用地卻會減少,「重劃前後地價之結論有諸多疑義…… 影響民眾權益甚大,不宜貿然通過」。
黃昭閔回想,審議此案時竟遭某網站惡意抨擊,影響整個估價師公會,他索性辭掉地評會委員職務,而他離職不久後,高鐵新市鎮的地價評定便順利「照案通過」。
他表示:「有人把訊息蔓延開來,說我在阻擋地價評議,其實我是講真話,制度出了問題,天下烏鴉一般黑:台中市政府讓這些自辦的整體開發單元及公辦案子,重劃後地價都只有每坪10萬元,通過地價評議,非常誇張。」
黃昭閔解釋,地價隨著都市發展而攀升,但地評會通過的重劃後平均地價卻未跟著提高,根本不合理且違背良心,侵害地主權益。
如何合理估價?應比照周邊「熟地價格」
監察院去年發布調查報告,批評台中市多個自辦重劃案,淪為財團圈地掠奪私人財產的工具,同樣點出「低估重劃後地價」問題,糾正台中市府與內政部。
對於上述問題,黃昭閔分析,重劃會委託的估價師,只是一昧配合開發公司要求,而應為地主把關權益的地評會,也變成替重劃案背書的「橡皮圖章」。
問題如何改善?他主張,評定的重劃後地價,必須要高於重劃前的市價,原因是評議地價的時候,往往地主還沒實際配回土地,必須經過數年施工之後,重劃會才會交地,而這段時間內地價可能上漲。
「重劃後地價的查估,可比照鄰近重劃區的熟地價格(已開發完成的建地),再加上適當『折現率』計算。」黃昭閔解釋,「折現率」意指重劃開發公司應獲得的「風險貼水」(合理利潤),開發風險越高,「折現率」就越高。相對地,估價師若查估不實,會讓開發者獲得「超額利潤」,損害地主權益。
回應重劃爭議 台中市府:依規辦理、保障地主權益
針對市地重劃估價問題,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回應,依內政部過去函釋內容,重劃之前、後地價查估,攸關參與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因此自辦市地重劃會辦理市地重劃,有重劃前、後地價查估之實際需求時,應依規定委託不動產估價師查估,以確保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與公平。
台中市地政局強調,為加強重劃前後地價評定的合理性,上述函釋內容已於2012年納入《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重劃前後地價由重劃會委託不動產估價師查估後,送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以確保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估過程嚴謹與公平;台中市府均嚴格依規辦理,以確保相關程序公正透明,並且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系列文章
推薦閱讀
討論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