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連署加嚴立委安了?中選會若解釋不溯既往恐血流成河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徵求罷免連署書時須檢附身分證影本等「連署加嚴」規定。然而修正案通過後,針對國民黨立委李彥秀、黃健豪、羅廷暐等人發起的罷免連署第一階段行動並未停歇…
而民進黨團雖決定一併對三讀修正通過的「選罷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憲法訴訟法」提起釋憲,但評估選罷法修法的急迫性、危害性較低,能否被大法官同意定暫時處分,至少凍結實施六個月,恐有變數,但若中選會透過行政解釋,規定新法自下一屆立委才開始適用,國民黨立委恐還是逃不掉罷免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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