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話題

洪慈庸條款後遺症 軍醫官不願賠千萬換自由身 只好裝病走險路

軍士官只要服滿1年賠款後就可退伍,被視為是「洪慈庸條款」。但國防部為了防止軍醫提前退伍,訂出了14倍賠償金額。圖為國防醫學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軍士官只要服滿1年賠款後就可退伍,被視為是「洪慈庸條款」。但國防部為了防止軍醫提前退伍,訂出了14倍賠償金額。圖為國防醫學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2018年6月23日,立法院通過《陸海空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條文,明訂軍官士官在任官1年之後,如果發現志趣不符,可在賠償軍方付出成本的一定倍數後提前退伍。大部分軍士官的賠償額度是以軍方成本的2倍為基準,但軍醫官科卻以服役年限為基準,導致國防醫學院的公衛、護理、藥學等科系畢業生,最多必須賠償10倍成本,遠高於可負擔水平。想提前退伍離軍的人,寧走險路藉由裝病或違紀的旁門左道脫身。

登入看完整精彩內容!

掌握新聞脈動

還不是會員? 馬上註冊

訂閱看完整精彩內容

掌握新聞脈動

推薦閱讀

討論

規範
  • 留言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留言,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報有權逕予刪除留言、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留言。
全部討論 ({{total}})
按讚最多 最多回覆 新到舊  舊到新 
看更多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