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評析

殺警判無罪的後座力…民眾失望加深歧視、警方難執法

殺害鐵路警察局嘉義派出所警員李承翰的鄭姓男子(右二),因精神鑑定認為鄭有思覺失調症、致無法辨識行為違法,一審獲判無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殺害鐵路警察局嘉義派出所警員李承翰的鄭姓男子(右二),因精神鑑定認為鄭有思覺失調症、致無法辨識行為違法,一審獲判無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鄭姓男子逃票殺害鐵路警察案今一審宣判,嘉義地方法院引用刑法責任能力規定,依精神鑑定認為鄭有思覺失調症、致無法辨識行為違法判鄭無罪;近年許多重大刑案,被告上法院以罹患精神疾病抗辯求減、免刑,引來輿論沸騰,主因仍是精神鑑定與量刑依據的連結,很難有客觀標準,法官審案應慎思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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