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視毛小孩為親人,養寵物享受遛狗樂趣。但如果疏於注意,犯了NG行為,代價可不小,輕則罰鍰,重則吃上官司。最常見的NG行為就是遛狗不繫狗鍊或狗繩,不只咬傷人會被告,連嚇到人也會受罰,歷來的案例,從裁罰6000元到易科罰金15萬元的案例都有,受傷的路人、其他犬隻醫藥費也得由飼主負擔,另外虐狗行為也是NG,飼主不可不慎。...
英國首相蘇納克日前在倫敦海德公園遛狗,違反規定沒有牽繩。這看似小事卻演變成很英國式的醜聞,甚至被有些人稱為「遛狗門」。
毛小孩普遍,雙北、高雄等六都都訂動保自治條例要求在公共場所須牽繩,其他縣市如嘉義市也已將草案送中央審查,但不只自治條例能約束,有狗撲奔嚇到路人,飼主被依社維法罰1000元;而還有狗跟隨主人過馬路慘遭輾斃,向司機求償,也因未牽繩免賠,律師提醒「沒繫繩,飼主就難站得住腳!」
少子化高齡化的年代,越來越多人將寵物當成家人,甚至是陪伴晚年生活的重要夥伴,但高齡者過世後毛小孩的安置卻成了問題。在日本,毛小孩的安置照顧,已成為「終活」—也就是為了迎接人生終點所進行準備—的重點之一。
在台灣綁匪橫行的年代,張錫銘、薛球、林明樺三大集團每隔一段時間就擄人勒贖,縝密的犯罪計畫讓警方傷透腦筋。那個年代,甚至引發不調查被害人身家的「隨機擄人」事件;當年台中蕭姓女子外出遛狗被綁走,付贖800萬元獲釋,警方逮人後納悶如何選擇對象,犯嫌供稱:「住台中七期應該就是有錢人,隨便綁都可以。」 ...
大陸近期有兩例引發輿論沸騰的「狗咬人」事件,一起發生在河南安陽,一起發生在武漢,原本是看似一般的民眾糾紛,但是在大陸特殊環境下,有因此需要上電視節目爆料才能找回公道,還衍生官官相護的老戲碼事件,養狗不規範,「和諧社會」不和諧。
近來台南有民眾竟在人行道上飼養狗狗,突然竄出對路人狂吠,或在自宅養狗不時狂吠,遭連棟建物鄰居聯名陳情,飼主分別被依社維法裁罰數千元;還有女飼主的狗被未繫繩的狗驚嚇,她拉回自家愛犬跌倒受傷獲賠8萬2000多元。法界人士說,毛小孩之亂越來越多,提醒飼主愛牠就要教牠。
飼養寵物往往難免造成鄰居間爭執,大致可分為三點:叫聲擾人、任意便溺與無端被咬,其中又以狗叫聲引發糾紛最多,除非住在獨棟透天厝,若住公寓或住宅大樓,飼主恐怕得要注意管好自己家的毛小孩,尤其現在人手一支手機,之前就曾有鄰居聯手蒐證,讓養狗卻不管狗的飼主,苦吞一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