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6月底出爐後,廣受市場討論,除了設立專責機構惹人非議外,另外一個眾人聚焦的問題,在於行政機關是否應該對出現爭議的訊息內容「加註警語」;法學學者認為,如果《中介法》規定將爭議內容送交法院審理,那麼,在法院做決定之前,就不應該加註警語,否則,恐有干涉言論自由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