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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太太2020年以近84歲高齡死亡,她過世前2個月請台北地方法院所屬趙姓民間公證人立公證遺囑,將2571萬元財產分配給7名子女,但非平均分配,而是將14分之8留給1名全心照顧她的女兒,其他6名子女各繼承14分之1。其中1子不滿「分太少」,提請求分割遺產訴訟,主張老母親有認知障礙、喪失行為能力,但一、二審都判他敗訴。 為何老婦可以透過遺產分配,讓應繼分本為7分之1的7個小孩,卻只能拿到一半,這樣的分配合法嗎?本周聯合報數位版法律快譯通專欄,將為讀者詳解,敬請訂閱分享。
宋羽葤出道12年,她在三立「天之驕女」中穿比基尼露出豐滿上圍,引起網友瘋狂討論,進而打開知名度,轉戰綜藝後,她接連和胡瓜...
清明將至,家族聚會掃墓難免會談到家產分產等話題,其中父母贈與子女財產公平與否,往往是糾紛的導火線,如果父母早年贈與特定子女財產,難道就要不回?高雄一戶王姓人家,生有一子三女,但夫婦倆早年就陸續把現金、股票多達1000多萬,贈與給獨子,沒想到晚年兩老沒錢了,想向兒子要回卻被拒絕。 後來兩老委任律師對獨子提告,剛好家中發生的一件事,觸發合法撤銷贈與的法源依據,雖然已百歲的王父提告不久後就去世,但其三個女兒承受訴訟繼續打官司,日前法院判決這個獨子,得將20多年前開始、來自父母的贈與,總共1700餘萬元,歸還母親與三個女兒。 為何已經贈與20多年的財產還是可以撤銷?要撤銷需要具備哪些條件?聯合報數位版法律快譯通專欄,本周將為讀者詳解撤銷贈與的相關法規,歡迎訂閱分享。
在高房價、高通膨的時代,使得高資產大戶對子女的金援也以買房的資助比率最高。中國信託銀行攜手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最新發布的「2025台灣高資產客群財富報告」的調查統計,明顯呈現這個結果。
「等我死後,這些財產都給你」,有這種想法的長者大多透過預立遺囑的方式,確保自己百年後遺產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安排,但萬一預立遺囑出包,難道遺產分配就只能依法辦理嗎?高雄一名房姓老榮民,隻身在台無任何繼承人,因為長期受軍中同袍之媳黃婦的照顧,因此生前透過代筆遺囑方式,要把自己的存款180多萬全給黃婦,未料代筆遺囑因格式不對,錢全被退輔會高雄榮服處保管在遺款專戶而拿不到。 黃婦認為,儘管遺囑格式不對,但雙方已經構成贈與契約,因此提告退輔會要求還錢,法官採信黃婦的說法,從多位證人的證詞確認雙方成立「死因贈與」契約,因此判決黃婦勝訴;本周聯合報數位版法律快譯通專欄,將介紹這種法律效力與遺贈相當的贈與契約,歡迎訂閱分享。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完成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三讀條文除了凸顯台灣老齡化議題,似乎也在告訴我們:人類歷史上最富裕的一代正在步入人生下半場。不久前,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來台宴請的兆元宴,參與晚宴的企業界人士個個腰纏萬貫,但他們的白髮蒼蒼的畫面反映這一代已經到了需要考慮財富移轉的階段。 「代際財富轉移」前需提早規畫,金融機構即將迎來一個機遇與挑戰並存的新時代,我們該怎麼看待這波即將來到的財富移轉潮?
公證遺囑是預立遺囑的五種方式之一,儘管有公證人、見證人把關,但就萬無一失嗎?雲林一名許姓男子過世後,其配偶與小女兒發現許的土地都被大女兒過戶到自己名下,兩人認為以許生前狀況不可能預立遺囑,因此對大女兒提告,但大女兒提出父親生前預立的公證遺囑,證明遺產全給她是父親的意思,結果法官一查發現這份公證遺囑竟然有大漏洞,因此判決這份遺囑無效,大女兒得把遺產全部吐出來;至於這份公證遺囑哪裡出包?遺囑見證人要做到甚麼程度才能讓遺囑有效?聯合報數位版本周的法律快譯通將為讀者釋疑。
現在社會親子關係疏離,有子女以為,父母有錢又有人陪伴,自己就可以免除扶養的義務,彰化一名葉姓老翁長年與女友同居,老翁過世後,其女友認為老翁的3個小孩未善盡扶養義務,且老翁重病生活無法自理時,子女們也不聞不問,因此向3子女各求償4百萬元,法官判決認定,老翁雖沒有受3子女扶養的權利,但父親重病後3子女的應對方式,等同不當得利,因此判3子女要各賠償38萬餘元給父親女友。 法官都認定3子女無須盡扶養義務,為何還各自要賠錢給父親女友?本周法律快譯通專欄將探討關於扶養與不當得利的權利義務,歡迎訂閱分享。
和父母談錢,是家庭內最困難卻最重要的話題,也是中年子女無法迴避的責任,因為在理財這件事「向上管理」,就是在做自己的風險管理。財經主播葉芷娟指出,若平時不關心父母財務狀況,絕口不聊錢,等到父母生病了、負債了,或家裡需要錢了才來談,一不小心沒談恐怕就會被認為「覬覦家產」。這時候,子女想要解決問題,反而有可能換來一身委屈。到底該如何與父母好好「談錢」?其實是有方法的。...
現代人愈來愈重視善終,雖然可透過預立醫療甚至預立遺囑等方式,來決定自己臨終前醫療及遺產分配,但對於自己百年後的殯葬方式,卻仍然無能為力。台南劉姓老婦與家族關係不睦,北上投靠女兒多年,她親自挑選新北三芝的塔位做為自己未來長眠地,但前年過世進塔後,其餘子孫卻提告女兒,以故意不讓他們探望劉婦為由,除了求償300萬元,還要把骨灰移回台南安葬,由於骨灰也是「遺產」之一,法官基於民法的這項規定,也只得准了……
失智者因認知功能逐漸退化,所以特別容易遭到詐騙集團有計畫的詐騙、非法移轉財產以及信任的加害人進行金融剝削等等,隨之而來的法律糾紛也時有所聞。除了要小心所謂的「陌生人」,至親也可能會因為財產而爭吵不休。不知道大家還記得之前的新聞嗎?藝人賈永婕的母親失智五年,她的家人為了保護母親的財產,不惜與親戚對簿公堂。如何保護、保障失智者的財產安全,一直是家屬們關心的問題。
早年台灣社會有所謂女兒不分家產的傳統,縱使自己權益遭侵害也只能隱忍,但彰化一對施姓姊妹可就吞不下去,她們的父親去世後,原本因循古禮不願與兄弟們分遺產,但後來得知父親留有一筆價值三百多萬元的土地,卻被二弟以遺囑單獨繼承,導致已過世三弟的兩名兒子一毛都沒分到,特留分遭到侵害。為了幫姪子討公道,她們聯手提告要求行使特留分扣減權,要法院把土地的繼承登記塗銷,法官根據一關鍵,判決二弟得把到手的土地繼承登記塗銷,讓土地恢復成公同共有狀態。
不管是外遇生子、認祖歸宗或是確認親子關係等民事訴訟,最常提出的訴訟策略就是驗DNA,然而,親子血緣鑑定可不是說驗就能驗,在某知名電子集團擔任董事長特助的蕭姓男子,遭妻子懷疑他與蔡姓前女友藕斷絲連,還產下一女,蕭妻打官司屢次要求驗蔡女小孩的DNA卻被法院拒絕,向兩人求償300萬元的官司一、二審都敗訴,民事案件中法官無法強制驗DNA,但拒絕配合官司就能穩操勝券嗎?
你家也有恐怖的啃老子女嗎?家中無法自立的「中年老兒童」,只會伸手跟父母討錢,不但讓父母辛苦大半輩子的資產被啃蝕,也可能會讓父母處在被施暴、有生命危險的環境中,甚至影響到手足,造成另一種家庭失和。那麼,遇到這種啃老的恐怖兒女,父母究竟有哪些自保工具? 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蘇家宏表示,不同的啃老情境,可循不同的法律保障財產和生命安全。以下是他提供的3種常見啃老情境,從不事生產賴家兒、眼高手低散金兒,到易怒暴力危險兒,教父母萬一遇到,該怎麼用法律自保。
不少父母會買房登記在年幼子女名下,讓子女至少在住的部分無後顧之憂,但萬一子女不孝,能要得回來嗎?北市邱姓老翁就遇到了這個問題。邱老翁在27年前、長子剛成年之際,就在北市大同區買一處5樓公寓,並登記在長子名下,未料幾年前長子對他與其妹家暴,他行使贈與撤銷權想把房子要回來,一審卻判邱姓老翁敗訴,主因是法官不採信這是贈與契約,幸好二審時官司大逆轉,讓邱姓老翁保住了房子。...
這是影集「繼承之戰」都拍不出的劇情:影集所本的跨國媒體大亨梅鐸家族,正活生生上演繼承之戰。親子反目、手足鬩牆,對簿公堂。梅鐸長子拉克蘭(Lachlan Murdoch)位於風暴中心,他曾自我流放九年,現在距離大位僅一步之遙。梅鐸的「家務事」牽涉到美國保守派媒體第一品牌福斯新聞的前途,因此備受矚目,法院卻裁定祕密審理,引發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CNN連署抗議違憲...
根據國內調查,國內65歲以上長者中,失智症盛行率將近8%,家中若有失智長者,家屬最好看緊長者所持有之印鑑、帳戶等以免遭冒用。屏東縣就發生類似案件,一名楊姓男子因為缺錢,以失智父親的名義向人借款200萬元,約定一個月內還款,並以失智父的房產作為擔保品,未料一個月不到楊父就因病過世,債權人認為借款人已經死亡,因此以4子女、2孫為被告,要求拿繼承的遺產來還債,不然就得把房子移轉登記給債權人。
千禧世代與Z世代的年輕族群熱切期盼,總額高達90兆美元(約新台幣2900億元)的財富大移轉(Great Wealth Transfer)──其實就是等著繼承雙親的財產。只是這個完美計畫有一個問題,會讓許多人大失所望:為人父母的這一輩,且以嬰兒潮世代(1946-64年出生)為代表,打算留錢給子女花用的比率,只有五分之一。
長者在過世前預先處置財產,或為節稅,或是獨愛特定子女而贈與,儘管這類贈與子女無權置喙,但長者過世後難免成為子女之間繼承遺產時,因公平性而心生芥蒂。高雄一戶人家父親有十多筆土地房產、股票與現金,父親在過世前2年,兩度贈與長子220萬元,第二次贈與沒多久就去世,結果次子不滿父親不公,對哥哥、弟弟與母親提告,要求把這440萬元也列入遺產計算,因為民法有規定過世前2年的贈與,要視為遺產,但卻被法官駁回官司吞敗...
長期中風的江姓老翁將名下4筆土地贈與妻子,2020年江翁死亡後,3個女兒認為母親趁父親身體、精神狀態不佳之際搞鬼,才讓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將房地以夫妻贈與名義移轉登記至母親名下,於是聯手控母行使偽造私文書。 桃園地院認為江自2012年起就無法與人溝通,判江妻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到了台灣高等法院卻一度逆轉判江妻無罪,而台灣高等檢察署不服案件改判,又上訴到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