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彰化發生便衣員警誤認一名高職生是逃逸外勞,逮捕過程中這名高中生臉部撞到耕耘機刀,半張臉幾乎毀容,全案讓一票官警受到懲處,員警執法全民固然應該支持,但也要注意自身權益,面對警方可能的執法過當,民眾該如何自處?聯合報數位版盤點近年引發爭議的過度執法案件,法界人士指出,警方執法中的逮捕與查證身分施以強制力,是有所不同的,不是任何行為都能逮捕。
有刺青、染髮甚至長相凶惡的民眾,在路上常被警察盯上要求臨檢、盤查,近年臨檢盤查爭議層出不窮,彰化日前才發生17歲陳姓高中生遭警方不當攔檢而受傷、破相,引起熱議;民眾若碰上警方臨檢,被要求車輛熄火、搜身,可以拒絕嗎?現職警察分享警方盤查的「話術陷阱 」,學起來以備不時之需,需要時還能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彰化縣警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3名員警7月4日傍晚常訓後返所途中,誤認打工回家的陳姓17歲高職生是失聯移工,穿著便服下車當街攔查,陳以為遇到「壞人」,驚慌掙脫逃跑,不慎撞上耕耘機刀,送醫縫了17針。 單親的陳姓高職生家境清苦,十分孝順,長大後的最大志願還是當警察;他的傷勢從左耳到鼻子被畫開一道大口,長約10公分、深達1.5公分,幾乎半張臉被毀容。事件在多日後曝光,再度引發警察不當執法爭議,彰化縣警方連日加重懲處,依然無法平息民眾怒火。...
近來桃園中壢發生「超商浩克」案,引來警察執法是否有防衛過當爭議,網路鄉民也掀起兩派論戰,從監視器畫面來看,有兩個層次可以思考。 首先,朱姓健身教練在超商內情緒失控,不僅毀損櫃檯前商品,還朝兩名警察揮拳,這時警察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自然可主張正當防衛;有疑義的是,朱男坐在超商外時,已無攻擊跡象,但警察卻使用警棍狂揍朱男12下,但「當下」不法之侵害並不存在,警察的「誤想防衛」若造成朱男身體受傷,即構成刑法傷害罪章的相關罪責...
朱姓健美教練因為情緒失控在超商吵鬧,涉嫌毆警被制伏後竟遭警持警棍毆打十餘下,引發社會對警察執法是否過當的兩極評價,從已經曝光的影像紀錄可以確認,朱男挨揍時是坐在超商前樓梯,並無任何威脅警方安全的動作,是否過當昭然若揭,但此案中警方面對滋擾事件的處理模式,顯然不及格,面對「即時強制」案件時,警察應對的SOP恐怕得重新訓練。
停車位一處難求,不少巷弄或郊區的路邊沒有畫設路線,變成鄰居之間必爭「寶位」。嘉義縣有男子疑似不滿鄰居80幾歲婦人拿水瓶占位,直接移走爆發拉扯,結果婦人慘摔、後腦撞花盆;類似情況層出不窮,員警說,看過將香爐直接以水泥「加固」占在道路上;律師說,只要不屬私人土地,長期當道路、人行道「路霸」,是可以檢舉的,最嚴重恐涉竊佔罪。
台南市警第二分局民權所警員凃明誠、曹瑞傑22日追捕行竊機車歹徒時,遭對方持凶器攻擊,兩警身中多刀,送醫不治,警方在現場採證到6枚彈殼,公布凶嫌騎乘機車車牌,下令全台攔截圍捕;曹就讀警專時的學習幹部,傳出就是3年前處理自強號乘客補票糾紛時,遭旅客持刀刺死的鐵路警察李承翰,消息一出,警界不勝唏噓。
警察身為人民保母,維護治安勞苦功高,為逮捕歹徒、打擊犯罪,強力執法理所當然,但若執法過當,不但會傷害民眾對警察的信任,未依法定程序處理,甚至自己也將成為法律追訴的對象。 桃園市保安警察大隊6月在街頭追捕拒檢飛車犯,其中一名員警將犯嫌拖下車後,多次隨機持警棍擊打嫌犯頭部、背部,「強勢執法」雖獲市警局、市長支持,卻引發法界「執法過當」疑慮,有法界人士直言,「報復性執法」方式形同私刑,執法審度的這把尺,必須時刻妥適拿捏。
警員情緒失控時有所聞,有時會開槍、動手,甚至危及民眾安全。警界雖有「關老師」輔導機制,但由員警充當,基層員警擔心被貼上問題人物的標籤,甚少主動求助,有關老師承辦人8年來從未接過員警電話。
「殘障」、「傷殘」等用語具歧視意味,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2019年雖完成修正,但許多縣市的相關法條仍未修正用詞。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雖沒罰則,但以殘障、智障、白痴等字眼罵人,不乏司法判賠或有罪判決。
一名詹姓女老師,在路上行走時突然被警方盤查,女老師當場拒絕還稱這件事很蠢,遭警方壓制在地,上銬送辦。從影片中可以看出,警方恐將「合理懷疑」無限上綱,邊吃早餐、邊走路要去上課的女老師,為何會被警方合理懷疑成需要盤查的對象?以此標準來看,全民都可被攔查,若一時發火,還會吃上妨害公務罪,這種執法根本就是碰瓷式執法,與之前彰化警假摔後辦人妨害公務如出一轍。
教授非洲鼓、手碟樂器的詹姓女老師,走在大街上被警方懷疑「沒看過妳」盤查,詹脫口「真的很蠢」就被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引發喧然大波;中壢分局被詬病是警察國家,法界質疑員警臨檢違法,內政部長、桃園市長紛紛發聲要求員警配合調查,強調臨檢要兼顧人權。近來員警執法手段頻生爭議,民眾遇到不合理要求又該如何自保?
2003年04月12日,與全球36個國家同步舉行的反戰大遊行,在台北市美國在台協會(AIT)前開步走。遊行隊伍在演出行動劇時,假鮮血及水槍射中警察,演員趁亂跨越遊行警戒區,和美國在台協會前維安的大批警力發生肢體衝突,2人當場遭警方逮捕,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及妨害公務罪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民一度對峙街頭,直到傍晚才化解危機。...
彰化地院審理黃姓退休員警涉嫌妨害公務案,發現值勤員警收到上級命令,若有推擠就假摔,然後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法官痛批警界此舉重創國家執法公信力;曾幾何時,過去面對陳抗都採「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人民保母,如今卻變成碰瓷黨,以假摔構陷人民、入人於罪,追根究柢,警界巴結、迂腐的官場文化,就是人民保母崩壞的幫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