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前公安警察近日出書,揭露中國大陸情報單位在日本以餐廳、酒吧等為掩護,用美人計設局。有政府高階官員四度「巧遇」一名神似知名女星的女子,想起他曾在中國人開的酒吧說過自己喜歡這一型的女生,不寒而慄。 前公安警察勝丸丹覺幾年前隸屬警視廳公安部外事課,監視中國等地在日本的間諜活動。他帶日經商業記者前往東京港區,疑為中國情報機關據點的高級中華料理餐廳。他表示,中國諜報人員偽裝成外交官或其協力者,常在此設宴。要是宴會途中有美女加入,就要提高警覺。...
被外界稱為五億高中生的台中賴姓高中生本月4日墜樓身亡,他案發前2小時才與地政士助理的夏姓男子登記同性結婚,因賴名下有不少房地產,涉及高額遺產分配事宜,家屬質疑「假結婚」,恐遭謀財害命,連日來已引發社會的高度關注,其中爭議度最高的是,到底結婚找來的證人,需不需要與結婚雙方認識,或者找阿貓阿狗的職業證人,也可以辦結婚或離婚?
萬華阿公店暗藏春色,撕不掉情色汙名,其實前身是喝茶純聊天的「茶桌仔」,戒嚴時期這裡是聽講古的清茶館,也曾是異議人士談政治的資訊交換中心,當時台灣有8家報社,萬華阿公店被稱為「第九報社」;因登門造訪的客人年紀漸增,才有「阿公店」的俗稱,後因「伊拉客」型態的情色業者進駐,阿公店才逐漸染黃。
北市一名銀行行員為了多請些婚假,竟然在37天內與同一人結婚四次、離婚三次,若依勞基法規定,他共可請32天婚假,但銀行只准第一次而被北市勞動局以違反勞基法裁罰兩萬元,法界人士指出,現行勞基法及勞工請假規則,關於婚假確實有漏洞,未對結婚次數與對象做出限制,但這不是無法可管,因為民法對於個人權利的行使,是有相關限制的,若逾越這規定,這類濫用權利的作法恐會踢鐵板。